好消息!即日起,在万租客们可以享受落户政策啦!这意味着,万州许多租客可以直接落户城区,而不一定非要购房了。
◎受 理 条 件
1. 租赁房屋地点必须位于万州城区;
2. 承租人原户籍所在地位于区外(包含市外)或者区内农村地区;
4. 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人落户。
◎ 办 理 流 程
3. 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将房屋类型登记为出租房;
4.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与承租人一同到场,当面签署同意书;
5. 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,情况属实的,为其办理入户。
◎ 注 意 事 项
◆承租人入户租赁房屋,与户主关系登记为“非亲属”;若租赁房屋户籍上暂无成员,承租人则以“户主”身份入户,此后房主需要入户的,承租人“户主”身份变更为“非亲属”。
◆承租人停止租赁房屋的,需将户籍迁出。承租人超过三个月未迁出的,公安机关自动将其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。
图文来源:万州治安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